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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勤总部被服厂“一一·七”血案,工人反对国名党反动统治的斗争

    

     在“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的爱国民主运动中,湖北一武汉的工人运动随着学生运动的高涨,有了新的发展。
     早在1946年3月,鄂南电力公司就发生了要求增加伙食补助和徒工工资的斗争。鄂南电力公司共有职工300多人,普通工人的工资一般只能养活自己,物价不断上涨,工资却不增加,工人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食堂伙食质量下降,激起工人的强烈不满。于是100多名工人联名写意见书,要求厂方增加伙食补贴,自办食堂及增加徒工工资,迫使厂方接受了工人的要求。
     1947年春又发生了十一兵工厂(后改为三十兵工厂)要求增加工资而进行的怠工斗争。该厂是国民党在华中的重要军事工厂,1946年从辰溪迁回,有职工2700人,厂方对工人实行半军事管理,百般防范,戒备森严。1947年春天,厂里发生了怠工斗争,工人站在机器旁不干活,稽查人员来质问,工人说:“没吃饱饭,没有力气干活。”放工时,工人包围了厂部,厂长要工人派代表来谈判,工人说:“我们没有代表,吃不饱要加工资。”第二天又怠工半天,迫使厂方给工人增加了20%的工资。 接着,武昌第一纱厂、汉昌肥皂厂、四O三汽车修理厂等许多工厂都进行过摇班(即罢工)、停工和游行请愿活动。武昌第一纱厂,1947年有职工5000多人,加上长期雇佣的替工,总数在6000人以上,绝大多数是女工。厂里机器设备陈旧,操作困难,劳动强度大,厂方对工人实行封建压迫,对女工更甚。这里的女工常常摇班,抗议厂方对工人的压迫。1947年春夏,因厂方不执行“五八腊”分红(奖金)的老规定,厂里发生过两次大的摇班斗争。汉昌肥皂厂又名汉昌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实际是个手工作坊,只有六七十人。就在这个小厂里,1947年5月,工人要求增加工资及福利,推选代表与资方谈判,迫使厂方答应工人的要求。四O三汽车修理厂是国民党联勤总部下属的军工厂,有职工300人,上至厂长下至工人都有军衔,半军事管制很严,1947年6月也发生了罢工斗争。 这时湖北一武汉的工人运动虽然还是处于分散的、无组织的状态,多半是为取得经济上的利益,但是,已显示出工人阶级的力量,中共武汉党组织恢复后,高度重视工人阶级的斗争。
     1947年11月,中共武汉市工委工人运动委员会(简称“工运委”)成立,书记刘实,委员刘实、邓祥、史汉生、张杰。他们领导武汉人民声援联勤总部武汉被服厂“一一·七”血案的斗争,把武汉工人运动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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