圜丘之祭和郊天之祭

圜丘之祭和南郊之祭都是祭天之礼。《后汉书·祭祀志上》记载:(建武)二年正月,初制郊兆于雒阳城南七里,依鄗。采元始中故事。为圆坛八陛,中又为重坛,天地位其上,皆南向,西上。其外坛上为五帝位。青帝位在甲寅之地,赤帝位在丙巳之地,黄帝位在丁未之地,白帝位在庚申之地,黑帝位在壬亥之地。其外为埴,重营皆紫,以像紫宫;有四通道以为门。日月在中营内南道,日在东,月在西,北斗在北道之西,皆别位,不在群神列中。八陛,陛五十八醊,合四百六十四醊。五帝陛郭,帝七十二醊,合三百六十醊。中营四门,门五十四神,合二百一十六神。外营四门,门百八神,合四百三十二神。皆背营内向。中营四门,门封神四,外营四门,门封神四,合三十二神。凡千五百一十四神。营即壝也。封,封土筑也。背中营神,五星也,及中官宿五官神及五岳之属也。背外营神,二十八宿外官星,雷公、先农、风伯、雨师、四海、四渎、名山、大川之属也。 从上述记载可知,东汉时正月祭天,地点在南郊,祭坛为圆形八陛,圜丘之祭和南郊祭天是一回事。而到了曹魏明帝时,情况有了变化。《宋书·礼志三》记载:   (魏明帝)景初元年十月乙卯,始营洛阳南委粟山为圆丘。 诏日:“盖帝王受命,莫不恭承天地,以彰神明。尊祀世统,以昭功德。故先代之典既著,则碲郊祖宗之制备也。昔汉氏之初,承秦灭学之后,采摭残缺,以备郊祀。自甘泉、后土、雍宫、五畸神祗兆位,多不经见,并以兴废无常,一彼一此,四百余年,废无稀礼。古代之所更立者,遂有阙焉。曹氏世系,出自有虞氏,今祀圆丘,以始祖帝舜配,号圆丘日皇皇帝天。方丘所祭日皇皇后地,以舜妃伊氏配。天郊所祭曰皇天之神,以太祖武皇帝配。地郊所祭日皇地之祗,以武宣皇后配。宗祠皇考高祖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十二月壬子冬至,始祀皇皇帝天于圆丘,以始祖有虞帝舜配。 《宋书·礼志》所载反映了三个事实,第一,洛阳南委粟山所建圜丘,为曹魏明帝始建,在此以前的两汉没有。第二,圜丘所祭祀的对象是皇皇帝天,不同于天郊所祭祀的皇天之神。圜丘所配祀的人神是曹氏的远祖虞舜,天郊所配祀的人神是曹氏的近祖曹操,这反映了在当时的观念中,皇皇帝天是皇天的远祖。第三,祭祀皇天的时间在正 月,而祭祀皇皇帝天的时间在冬至。上述三个事实说明,曹魏明帝景初以后,国家的圜丘之祭和郊天之祭在时间、地点和祭祀对象上都是不同的,二者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然而,圜丘和郊天的分别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自正始以后,终魏世,不复郊祀”。也就是说,自从明帝死以后,终曹魏之世,皇帝没有举行过祭天活动,所谓圜丘之祭更无从谈起。当代之而建的西晋恢复祭天活动时,圜丘和郊天又出现了新的变化。西晋泰始二年正月,也就是西晋刚刚建立的第二个年头,武帝就下诏说:“有司前奏郊祀权用魏礼,朕不虑改作之难,今便为永制,众议纷互,遂不时定,不得以时供飨神祀,配以祖考。日夕叹企,贬食忘安,其便郊祀。”这个诏书,表达了晋武帝在郊祀祭天问题上革除曹魏权制建立长久制度的意愿和决心。同年十一月,有司又议奏:“古者丘郊不异,宜并圜丘方泽于南北郊,更修治坛兆。其二至之祀,合于二郊。”武帝从之。在这年冬至,武帝最后一次亲祠圜丘于南郊,自是后,圜丘方泽不别立。对于上述变化,有论者从经学派别上寻找原因。当时很有影响的经学家王肃认为:“唯有吴天,无五精之帝。而一天岁二祭,坛位唯一。圜丘之祭,即是南郊,南郊之祭,即是圜丘。日南至于其上以祭天,春又一祭以祈农事,谓之二祭,无别天也。”据此,杨志刚先生认为,“二至之祀合于二郊”的做法,是实践了王肃的主张。这个说法是没有错的。问题是,王肃是三国曹魏人,他的经学著作在曹魏时被定为官学,可见在当时的影响就很大。为什么曹魏当时没有实践他的主张,而到了西晋才加以实践?笔者认为,回答这个问题,还是要从当时的实际情况寻找答案。魏晋南北朝的祭天与祭祖有着密切的关系,祭祀天地要有祖宗配飨。曹魏时别立圜丘方泽,与当时的宗庙制度有很大关系。魏明帝的诏书说:“盖帝王受命,莫不恭承天地,以彰神明;尊祀世统,以昭功德。故先代之典既著,则稀郊祖宗之制备也。”恭承天地是对天地的态度,尊祀世统是对祖宗的态度,二者都与帝王受命有密切关系。在魏明帝时,五礼制度尚未建立,就宗庙制度而言,基本上遵循东汉。东汉宗庙制度有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追远始祖。光武帝建武二年正月,立高庙于雒阳,高帝为太祖,文帝为太宗,武帝为世宗。三年正月,立亲庙于雒阳,祀父南顿君以上至舂陵节侯。十九年,又在高庙加祀汉宣帝、元帝、成帝、哀帝、平帝,亲庙中共四帝,父南顿君刘钦、祖钜鹿都尉刘回、曾祖郁林太守刘外、高祖舂陵节侯刘买。刘秀自称绍继西汉刘氏,而西汉刘氏的祖宗最远只能追溯到刘邦。《史记·高祖本纪》载:“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姓刘氏,字季。父曰太公,母曰刘媪。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汉书·高祖纪》载:“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也,姓刘氏。母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父太公往视,则见交龙于上。已而有娠,遂产高祖。”《史记》、《汉书》都没有记载刘邦祖宗世系,可见西汉刘氏刘邦以上名字不详,追远始祖只能到刘邦为止。曹魏则不然,它是代汉而立,追远始祖自然要远远早于汉高祖刘邦。王沈《魏书》说:曹氏的先人出于黄帝,“当高阳世,陆终之子日安,是为曹姓。周武王克殷,存先世之后,封曹侠于邾。春秋之世,与于盟会,逮至战国,为楚所灭。子孙分流,或家于沛。汉高祖之起,曹参以功封平阳侯,世袭爵土,绝而复绍,至今嫡嗣国于容城”。王沈对曹氏远祖的追溯有着当时的政治背景,他的《魏书》撰于曹魏高贵乡公正元年间,此时司马氏已经实际掌握了曹魏的朝政,魏帝不过是被司马氏弄于股掌之间的玩偶。王沈又是司马氏一党,当初高贵乡公由于不堪忍受司马昭的控制准备起兵攻伐时,就是王沈事先向司马昭报告了消息。在这种政治背景下,王沈对曹氏远祖的追溯自然有其政治上的用意。西晋司马氏把自己的远祖追溯到远古帝高阳,王沈把曹氏的远祖追溯到高阳世陆终之子陆安,意在证明曹氏低司马氏一等。史载王沈“撰《魏书》多为时讳,未若陈寿之实录也”,对曹氏远祖的追溯即为一例。其实曹魏对自己的远祖自有追溯,曹魏明帝曹叡自己说:“曹氏世系,出自有虞氏”。这是在魏明帝景初元年十月诏书中提出的。而恰恰就是在四个月前即景初元年六月,曹魏确定了祖宗祭祀的七庙制度。这不是偶然的巧合。七庙制度规定武帝曹操为太祖,文帝曹丕为高祖,明帝曹叡为烈祖。“三祖之庙,万世不毁。其余四庙,亲尽迭毁”。万世不毁的太祖之庙,在祭天配飨天帝之神,其地位无可替代。这样一来,作为曹魏始祖的虞舜,就没有了配飨的对象,而追远始祖的传统此时仍被重视,于是,魏明帝便筑起了圜丘,祭起了皇天的远祖皇皇帝天,用自己的始祖虞舜进行配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