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谘议局和资政院的成立与国会大请愿运动

清政府的立宪骗局与国内立宪派的政治活动

清廷在预备“立宪”中加紧向满洲皇族集权。立宪派则开始了要求速开国会的请愿活动。清廷为了笼络人心和安抚立宪派,在1908年夏秋,谕准颁布各省谘议局章程及议员选举办法,着各省督抚在省会设立谘议局,同时还答应于北京设立中央资政院。1909年,各省谘议局成立。次年,中央资政院也在北京设立。立宪派终于有了组织自身政治力量进行活动与斗争的合法机构。 谘议局成立后不久,立宪派联合起来,重提召开国会问题,于1909年发动了三次速开国会的大请愿活动。他们怀着对朝廷假立宪的不满及对革命的忧惧,请愿的声势一次比一次大,上书的言辞一次比一次激烈。清廷却一次比一次严厉地压制了国会请愿运动,从而导致了清廷与立宪派矛盾的加剧。  在两广总督岑春煊奏请“立宪预备不应徒托空言”之后,清廷为了拉拢立宪派,于1907年10月19日谕令各省督抚准备在省会设立谘议局。 1908年7月,清廷谕准公布宪政编查馆拟定的《各省谘议局章程》、《议员选举章程》。 1909年3月,各省开始选举谘议局议员。10月14日,全国21省(除新疆外)谘议局第一届常会在各省会同时开幕,宣告各省谘议局正式成立。 1909年8月,清廷谕准公布了经过修订的《资政院院章》。 1910年10月3日,资政院在北京正式开院,以溥伦、沈家本为正副议长。 1909年各省谘议局成立后,请开国会遂发展为政治性运动。 1910年立宪派先后发动了3次国会大请愿。第一次国会请愿运动酝酿于1909年冬,它是由预备立宪公会副会长、江苏谘议局议长张謇发起的。1909年11月6日,江苏、直隶、吉林、安徽及两广、两湖等16省代表齐集上海,举行国会请愿代表团谈话会,讨论发动国会大请愿的领衔人、呈稿起草等问题。 清廷对各省谘议局32位代表的第一次请愿不予照准。1910年1月30日清廷发出上谕拒绝立宪派请愿要求,仍维护9年预备立宪期。 第一次国会请愿失败后,孙洪伊等在北京组织即开国会同志会请愿活动,号召各省设立分会,并派人分赴各省游说。随后即开国会同志会开始准备发动再次请愿,各省代表150余人也先后抵京。第二次请愿很快失败。第三次国会请愿不仅形成了较广泛的群众运动,且得到多数督抚的支持。1910年10月25日,以东三省总督锡良领衔的18省督抚、将军、都统上书清廷,请“立即组织内阁”、“定期明年开设国会”。 清廷鉴于一些地方的督抚也请设国会,感到压力很大,决定先设内阁和提前3年召集国会,以稳住政局。19lO年11月4日,清廷发出“缩改于宣统五年实行开设议院、预即组织内阁”的上谕,并宣布“年限一经宣布,万不能再议更张。”同日又谕令各请愿代表即日散归,各安职业,静候朝廷详定办法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