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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主及断代

曾侯乙墓专辑

墓主及断代: (1)墓主 墓中出土的64件编钟(不包括楚王搏)中,除19件<中国文物>钮钟外,45件<中国文物>甬钟的钲部均有“曾侯乙乍时(或作‘寺’)”的铭文。墓中其它青铜礼器、用器及其附件共125件,其中109件上有117处“曾侯乙”的铭文,且几乎都是“曾侯乙乍(或作‘诈’,读为‘作’)时(持)甬(用) 八 (终)”7字。个别为“曾侯乙乍时”5字。编磬座兽伸出的舌头上,也有“曾侯乙乍时甬八”的铭文;建鼓座圆柱的口沿上,亦铭有“曾侯乙乍时”字样。出土的兵器中,有戈66件;其中有“曾侯乙”铭文的戈38件,占戈总数的57.6%。总计此墓出土的青铜乐器、礼器和兵器上,“曾侯乙”3字出现208处。在考古发掘中,同一人名如此之多地出现于一座墓葬中的器物上,而且是作为物主出现,是没有先例的。曾侯乙应该就是这个墓的墓主。一些兵器上有“曾侯邸”、“曾侯?(或作属)”的铭文,当是“曾侯乙”的先君之器。此墓规模之大和随葬品中有显示身份等级的九鼎八簋之类的铜礼器以及编制庞大的钟磬乐悬,与当时礼崩乐坏情况下列国诸侯僭用天子之礼的葬仪,情况也相符合。另据墓内竹简记载,参加葬仪的御车者有“宫厩尹”这样的达官显贵,而御车者的地位无疑在墓主之下,曾侯乙非诸侯国国君莫属。铸有“曾侯乙之寝戈”字样的那件短秘戈,原于东室主棺近旁,是墓主生前近卫武士用器。《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记卢蒲葵和王何为庆舍之臣,“二人皆嬖,使执寝戈,而先后之”点明了这种寝戈之用途。墓葬的棺相当于宫室的寝,所以寝戈放在这里。寝戈铭文也证明,墓主就是曾侯乙。 (2)断代 墓中室出土的铜搏上的铭文,为这座墓葬的断代提供了可靠的依据。铭文云:“隹(唯)王五十又六祀,返自西鸿,楚王含(熊)章乍(作)曾侯乙宗彝,实(奠)之于西觞,其永?(持)用享。”宋代曾于随州附近的安陆出土过两件铭文与此相同的铜钟,铭文见诸于宋代著录,只是“返”字有所不同。说明这样的钟或铸当时不止一件。前人已考证出“王五十又六”为楚惠王五十六年,即公元前433年。曾侯乙墓的入葬时间,当在这一年或稍晚(公元前400年之前)。墓中出土的器物,有的与年代稍早的安徽寿县蔡侯墓的同类器物,如鼎、盥缶等形制极为相像,表明时代接近,可作为这座墓葬时代在公元前433年或稍晚的一个佐证。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研究所将该墓的木炭砸成粉末均匀混合后,作了12个标本的实验。求出12个数据的平均数;再算出树轮校正年代,按照舍弃法求权重平均值,结果证明曾侯乙墓的下葬年代比公元前433年稍晚的可能性很大。与前面对该墓下葬年代的推断,即上限不早于公元前433年,下限不晚于公元前400年的时限相比,只有一个数据偏早,但偏早仅17年,其它三个都晚于上限而没有超出下限,可见前面的推断是大致合理的。